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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院校於「二○○六年研究評審工作」中獲卓越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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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發: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今日(三月二日)表示,二○○六年研究評審工作已經完成。評審結果顯示,八所教資會資助的香港高等教育院校,均在各研究學科上取得長足的進步,並達卓越的國際水平。

  教資會主席林李翹如博士在公布二○○六年研究評審工作結果時表示:「教資會很高興見到所有教資會資助院校,自上次一九九九年研究評審工作後,在研究表現上取得重大進步。本港院校的同工,很多是國際知名的頂尖研究學者,這反映各院校多年來在研究上追求卓越的努力。」

  她續稱,是次研究評審工作結果將作為分配院校經常性補助金中「研究資助」部份的考慮因素之一。

  「國際專家小組以公平嚴謹的態度評審研究。」林李翹如博士說:「二○○六年研究評審工作的評審過程秉承一貫的方法和標準,而結果亦如實反映各院校的卓越表現。」

  過去三次的研究評審工作分別在一九九三、一九九六及一九九九年進行。至於二○○六年的研究評審,教資會提高了是次評審的標準。教資會成員及教資會轄下的研究資助局主席錢大康教授說:「鑑於香港及其他地方的研究質素均有很大進步,經審慎考慮後,我們決定提高今次的評核水平。」

  錢大康教授表示:「我們很高興採用了一個高評核標準。多位外來評審小組專家對我們院校的表現留有良好印象,更認為可與歐洲和北美的頂尖高等教育院校相比擬。部份專家認為,香港在多個研究學術範疇上表現非常突出。」

  是次評審工作由13個評審小組處理,涉及208名評審小組專家,當中65位是外來專家,他們分別來自澳洲、加拿大、內地、法國、愛爾蘭、挪威、新加坡、台灣、英國及美國等地。是次共有約3500位學者提交研究成果項目,接受評審的研究成果超過18700項。

  一如九九年的研究評審工作,教資會在二○○六年的研究評審工作再次採用卡爾基基金會(Carnegie Foundation)對「學術」(scholarship)的定義,包涵了「發明、綜合、應用和教學」四個領域的研究。採用這廣泛的定義是為了涵蓋包括從科技到管理、藝術以至教育等不同範疇的研究。

  二○○六年研究評審工作所訂立的高評核水平的定義為:「研究質素須達致切合與香港有關學科的卓越水平,並能證明在國際上亦已達致卓越。」今次採用的評核水平比一九九九年的更為嚴格。

  13個評審小組就個別院校的總評核結果詳列於附件。有關二○○六年研究評審工作詳情的其他文件,可見於以下教資會網頁:(http://www.ugc.edu.hk/eng/ugc/publication/prog/rae/rae.htm)

  錢大康教授提醒分析研究評審工作結果的讀者:「我們分析這些數據時不應斷章取義。直接比較各院校的研究表現是既不公平又不恰當的做法:我們應該充分考慮各院校不同的角色、使命、重點學科及歷史背景。」

  錢大康教授說:「各學科小組會因應不同學科的性質及差異而採用不同的評審方式,因此,直接比較13個組別的成績並不恰當。」他亦強調,各院校在相同的組別內的學科亦各有不同,在作出任何比較時需加倍留意。

  教資會於二○○五至○八年的三年期,向院校撥款約共110億元作研究用途。此數目包括由研究資助局發放的研究補助金,以及教資會為支持各院校研究活動所提供的部分經常經費。

  錢大康教授總結:「我很高興能夠帶領二○○六年的研究評審工作至完滿結束。所有院校的研究表現都已達國際競爭力的高水平,同時亦為研究生提供了寶貴的培訓以服務社會。這成果正是政府透過教資會對高等院校的研究工作給予支持的明證。我希望藉此鼓勵公營及私營機構對本港的研究提供更多的支持。」



2007年3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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