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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子因「假結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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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內地男子因與一名香港居民串謀「假結婚」,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十五個月。

  三十二歲的內地男子周登明,今日承認一項串謀欺詐及一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

  今年一月,周欲離港之際被入境處人員截獲,相信他透過與香港居民的婚姻關係而取得附有訪港九十天的探親簽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

  周承認他接受一名中間人的建議,以人民幣四萬五千元安排他與一名香港居民「假結婚」,以便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來港尋找工作。在「假結婚」後,周於來港時向入境管制人員聲稱探望其妻子。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反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此外,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實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2007年2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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