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年底人口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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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政府統計處今日(二月二十二日)發表的數字顯示,二零零六年年底的香港人口為6 900 700人(臨時數字)。與二零零五年年底人口比較,增加62 900人(臨時數字),增長率為0.9%(臨時數字)。

  編製上列人口數字過程中,已採用二零零六年七至八月間進行的二零零六年中期人口統計所得的數據。

  編製人口數據的方法相當繁複,所需的資料來源亦很廣泛。其中,人口普查及中期人口統計系列的統計結果,是整個編製過程的根基。這些基準資料,加上透過其他行政系統(例如出生、死亡及出入境紀錄)及抽樣統計調查(特別是持續性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所得資料,編製而成的統計數據,連結成一個人口統計數據資料庫,數據可用於編製人口數字及其他眾多用途。

  以出生人數的65 800人減去死亡人數的36 900人計算,二零零五年年底至二零零六年年底的人口自然增長為28 900人。

  在同期內,香港的整體人口增加62 900人(臨時數字),人口自然增長佔28 900人,而香港居民人口淨遷移人數(即移入減移出)為淨移入34 000人。

  出生及單程通行證持有人的移入均是整體人口增長的重要元素。二零零五年年底至二零零六年年底的出生人數(65 800人,包括由香港居民和非香港居民所生的活產嬰兒)與整體人口增長的比率為105%。單程通行證持有人的移入(54 200人)與整體人口增長的比率為86%。

  在同期內,死亡抵銷部分增長。死亡人數(36 900人)與整體人口增長的比率為59%。此外,不計算上述單程通行證持有人入境的數目,淨移出人士有20 200人,與整體人口增長的比率為32%。

  香港人口是根據「居住人口」的定義而編製,包括「常住居民」和「流動居民」。二零零六年年底的總人口中,常住居民佔 6 667 800人(臨時數字),而流動居民佔232 900人(臨時數字)。

  「常住居民」包括兩類人士:(一)在統計時點之前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三個月,又或在統計時點之後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三個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論在統計時點他們是否身在香港;及(二)在統計時點身在香港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流動居民」是指在統計時點之前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一個月但少於三個月,又或在統計時點之後的六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一個月但少於三個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論在統計時點他們是否身在香港。

  香港人口數字並不包括來港旅客。二零零六年年底,在港旅客為337 600人。

  根據二零零六年中期人口統計結果得出的人口基準,二零零一年年中至二零零六年年中的人口數字亦已相應作出修訂(表一)。該修訂已應用於計算先前人口數字時還未有的更準確人口變動數字。人口數字下調幅度大約為百分之二左右。

  根據慣例,每次發表最新的人口數字為「臨時數字」。而經修訂的數字會在其後的六個月公布。即是說,二零零六年年底人口的臨時數字於今天公布,而修訂數字將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公布。




2007年2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