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女子因假結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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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地女子因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三十八歲的內地女子周夢珠,今日承認三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周在羅湖管制站辦理離境手續時,由於入境處人員懷疑周涉及一宗「假結婚」的案件,遂將她扣留作深入調查。
周承認接受一名中間人的建議,以人民幣七千元安排她與一名香港居民假結婚,以便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來港尋找工作。周與其假配偶於去年一月在香港結婚。
周在「假結婚」後,曾於二零零六年三次來港,每次皆向入境管制人員聲稱探望其丈夫。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反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實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完
2007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