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評估旅發局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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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單仲偕議員的提問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在二○○五年-二○○六年及二○○六年-二○○七年兩個財政年度獲額外撥款4億7,000萬元,以進行全球大型推廣活動,以期額外帶來120萬名旅客。然而,去年首11個月的訪港旅客人數只有約2300萬人次,意味�茈�年人數可能較預期的2700萬人次為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按去年訪港旅客人數低於預期的百分比,削減上述的額外撥款,以貫徹審慎理財的原則;若會,詳情為何;若否,有否評估旅發局的有關開支是否物有所值;及

(二)鑒於旅發局曾被多番批評沒有善用公帑,政府會否檢討旅發局大部分開支由公帑承擔的做法,並考慮改為只資助旅發局部分經費,但容許旅發局拓展收費服務?


答覆:

主席女士:

(一)香港的旅遊業在過去兩年繼續增長。根據初步數據,二○○六年全年的訪港旅客超過2,500萬人次,比二○○五年增長約8%。雖然旅客數字未能達到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原先的估計,初步數據顯示旅遊業在多個範疇有理想增長,例如–

(a)二○○五年和二○○六年兩年的「與入境旅遊相關的總開支」,比旅發局的預期超出達100億港元,可見旅遊業繼續為香港經濟帶來裨益;

(b)過去兩年的推廣工作策略之一是開拓「消費旅遊客群」,鼓勵旅客在港消費。同期,入境不過夜客群在港的人均消費額,便由二○○四年的689港元,增加至二○○六年的1,000港元,增幅約為45%;及

(c)另一項推廣策略就是鎖定家庭、商務及年青行政人員旅客為主要推廣目標,針對他們的需要,推出創新的旅遊產品和大型盛事,以提高他們訪港的意欲。在二○○六年過夜的訪港家庭旅客比二○○四年同期增長了約13%;而16歲或以下的旅客更增加約30%;來港出席會議及展覽的旅客亦增加約30%。

  政府在二○○五及二○○六年兩個財政年度額外撥款共4億7,000萬元予旅發局。該項撥款只屬一次性而非經常性撥款,目的是資助旅發局進行「香港精采旅遊年」,針對家庭旅客及商務旅客和「優質旅遊服務計劃」的推廣活動。在此兩年間,旅發局的工作受到一些外在因素的影響,例如禽流感蔓延的風險及主要景點延遲開放啟用等,就此旅發局對其推廣策略及計劃多次作出調整,例如延遲推出某些境外及本地的推廣活動等。根據現在的活動開支情況,我們預期有關的額外撥款會因活動的調整而有盈餘,至於實際金額則會待二○○六年–二○○七年財政年度終結時才可確定。至於旅發局來年的撥款,我們會根據旅發局的推廣策略及活動的需要而考慮該年的撥款水平。在評估旅遊業的整體表現以及旅發局的工作效益時,我們採用多個指標,避免單憑某一指標來評定撥款水平。

(二)根據《香港旅遊發展局條例》,旅發局的主要職能是向世界各地推廣香港和擴大旅遊業對香港經濟的貢獻。旅遊業的發展能帶動多個經濟範疇,為它們帶來收益,例如:旅行代理、零售、娛樂、餐飲、酒店及運輸等,因此,較難界定向哪些行業徵費以資助旅發局的開支。

  若旅發局的服務有清晰界定的服務對象,旅發局會適當地就有關服務收取費用,以達致收回成本。例如,旅發局所推行的「優質旅遊服務計劃」的運作模式,就是向參與計劃的商戶收取費用。除了零售及餐飲業外,旅發局已在去年十一月把計劃推展到旅客賓館。此外,旅發局在籌備大型活動時,亦會積極爭取商界贊助,一方面可促進旅遊業與各界的合作,另一方面又可減少旅發局的財務負擔。我們在考慮旅發局的撥款時,會因應旅發局的收入,包括服務可收取到的費用及商界贊助的可能性而作適當的撥款。

  政府與旅發局的理事會會繼續根據現有的監察機制及法例要求監察旅發局運用資源,以確保公共資源有效地運用。監察機制包括由政府委任的獨立核數師審核旅發局周年財務報表,旅發局推廣活動的年報須提交予政府及立法會。此外,旅發局設有財政監察及內部審核的常設機制,確保推廣活動的成本效益。旅發局的工作計劃、預算、推廣進度及成效,以及財政程序和守則,全部均經在理事會以下成立的委員會審議及監察。此外,旅發局更須每季向旅發局理事會及政府提交利用額外撥款的活動詳情,包括開支及活動的成效等資料。

完

2007年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