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談香港電台事件
***************

  以下為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出席二零零六年香港名牌選舉暨香港服務名牌選舉頒獎典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你覺得港台算不算是違反了備忘錄?會有甚麼懲處?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不是。正正因為香港電台發出的聲明,沒有清楚說明它會遵守廣管局(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業務守則,引致我關注,引致我與他(廣播處長)會面。但在會面中,廣播處長很清楚表明,香港電台會一如既往,現在如是,將來也一樣,遵守廣管局定下的業務守則。在將來的製作過程中會參考今次的裁決,不存在不遵守的問題。實際上,有關責任不單列載於備忘錄內,同時在香港電台的節目製作人員守則內,大家亦可看到。

記者:昨日以如此高層次的身份與廣播處長會面,會否擔心日後香港電台在製作這類節目時會害怕...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我認為與廣播處長會面不是一個身份問題,而是澄清香港電台在諒解備忘錄以及它本身的節目製作人員守則所履行的責任問題,所以今次亦提供了機會,讓香港電台、廣播處長清楚表明不會有不遵守廣管局業務守則的問題,亦澄清了事件,避免巿民大眾誤解。這件事完全不涉及香港電台在節目上的安排及選材。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及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發表的聲明)



2007年1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