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切勿郵寄現金
******

  鑑於近日報稱寄失現金的個案增多,香港郵政現提醒市民,切勿郵寄現金,以免自招損失;並重申如有人因郵寄現金而招致損失,香港郵政恕不負責。

  市民如需匯款海外,可選用郵政匯款服務或電子匯款服務。



2007年1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1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