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一月十九日)代3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兩名僱主追討約港幣68,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的聆訊中,與訟人天域推廣有限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31,549.86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另外1名與訟人萬統實業有公司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37,202.32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220元及310元。
完
2007年1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