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市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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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經核准西貢市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發言人今日(一月十九日)說:「該核准圖提供一個法定的土地用途綱要,為西貢市的發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涵蓋約一百零五公頃土地,北面和西面接連西貢公路、普通道和大網仔路,南靠蕉坑特別地區和白沙灣半島,東面則以西貢海的海岸線為界。

  該圖的整體規劃意向,是鞏固西貢市作為「旅遊門廊」和地區中心的功能,為西貢區居民提供商業、康樂及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改善區內的環境;以及保留區內具景觀和文物價值的景點。

  整體城市設計原則包括保存現有市中心和舊墟的特色,並且沿西貢市北部的海濱長廊設立多個活動中心,以及鼓勵公眾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疏導來往各個重要地點的人流。

  約十二點六公頃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發揮西貢市作為「旅遊門廊」的角色,指定用途包括商業、文化、酒店、康樂、文物旅遊有關的用途、與海灘有關的消閒用途、多層停車場、船隻維修用地、加油站、公共車輛總站及碼頭。

  劃作「康樂」地帶和「休憩用地」地帶的土地分別約為六點五公頃和四點五公頃,提供土地作康樂發展,以及闢設一條連貫的海濱長廊,由前西沙酒店向南通往水警東分區總部。

  劃作「商業」地帶的土地約零點五公頃,為所在的一帶地方提供服務,用途可包括商店、服務行業、娛樂場所和食肆。為重建西北部提供動力,約七點五公頃土地劃作「綜合發展區」地帶,發展中等高度的住宅或商業樓宇。

  市中心約二點三公頃土地劃作「住宅(甲類)」地帶。涵蓋翠塘花園、對面海h及萬宜漁民新h的五點四公頃土地則劃作「住宅(乙類)」地帶。此外,涵蓋現有低密度住宅發展「西貢濤苑」的約零點五公頃土地,劃為「住宅(丙類)」地帶。

  約二點七公頃土地劃作「住宅(戊類)」地帶,以促進區內的重建工作,逐步淘汰現有不協調的工業用途。約十二公頃土地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以保存現有舊墟的特色,並為現有三條認可鄉村、舊墟以及位於康健路的泰湖閣及三個前漁民的聚居地提供土地。

  西貢污水處理廠附近約零點四公頃土地劃為「工業(丁類)」地帶,以容納不能設於普通分層工廠大廈的工業用途。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地帶的土地約十四點二公頃,為這些設施提供土地,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的需要。

  位於對面海多個草木茂盛的山坡,面積共約十二點二公頃的土地劃為「綠化地帶」,作為發展區的界限,以抑制市區範圍的擴展。約七點七公頃土地劃作「郊野公園」地帶,以顯示有關土地屬於憲報公布的蕉坑特別地區和馬鞍山郊野公園的一部分。

  西貢市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SK-SKT/4於辦公時間在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資料查詢處、西貢及離島規劃處、西貢民政事務處;以及西貢鄉事委員會。
 
  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和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網頁(http://www.info.gov.hk/tpb)瀏覽該核准圖。



2007年1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