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內地漢因假結婚被囚
*********

  一名內地男子因涉及一宗假結婚案件,今日(一月十五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三十歲的內地男子庄大慶,今日承認一項串謀欺詐及一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被判入獄十六個月。

  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庄於羅湖管制站辦理入境手續時,聲稱他打算來港探望其妻子,但由於他的入境目的有可疑,入境處人員遂對案件展開深入調查。

  庄承認他接受一名中間人的建議,以人民幣三萬六千元的代價與一名香港女子假結婚,以便申請探親簽注來港尋找工作,及希望最終能獲得香港居留權。庄於去年四月與其假配偶在內地結婚。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反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實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2007年1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9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