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前往加共體十國的簽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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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一月十二日)宣布,處方接獲消息,在本年一月十五日至五月十五日的四個月期間,加共體中十國將實行統一特殊簽證。該十個國家為安提瓜和巴布達、巴巴多斯、多米尼克國、格林納達、圭亞那、牙買加、聖基茨和尼維斯、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及特立尼達和多巴哥。據悉,這項安排是為了配合2007板球世界杯賽的特別保安及其他相關的考慮。
現時,在上述加共體十國之中,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無須持簽證前往以下六國旅遊:多米尼克國、牙買加、聖基茨和尼維斯、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及特立尼達和多巴哥。但鑑於統一特殊簽證的實施,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於上述期間前往該些國家,須申領合適的簽證。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仍須持簽證前往其餘四國:安提瓜和巴布達、巴巴多斯、格林納達及圭亞那。
發言人並建議,希望前往加共體上述十國的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應預先諮詢相關國家在港的領事館或瀏覽網頁www.caricomimpacs.org,以了解在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五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間的簽證要求。
完
2007年1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