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涉兩次「假結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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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女子因與兩名內地居民假結婚,今日(一月十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二十七歲的被告陳少英,承認兩項串謀欺詐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獄十六個月。

  陳承認為獲取每次八千元的報酬,於去年四月在內地及同年五月在香港,兩度假結婚。

    案件於去年十一月被揭發,陳的假丈夫符永益在管制站因訪港目的可疑而遭調查,其後被發現二人假結婚。符已於同年十二月因虛假申述及串謀欺詐罪,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反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2007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