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女子因假結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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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地女子因涉及一宗假結婚案件,今日(一月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四十五歲的內地女子陳玉蓮,今日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的控罪,被判入獄十二個月。
於去年十二月八日,陳於羅湖管制站辦理入境手續時,聲稱她打算來港探望其丈夫,但由於她的入境目的有可疑,入境處人員遂對案件展開深入調查。
在警誡下,陳承認她接受一名同鄉的建議,以人民幣五百元安排她與香港男子假結婚,以便申請探親簽注來港。陳於去年十一月十三日與其丈夫在香港假結婚,其後更憑藉該段假的婚姻關係,申請探親簽注來港。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反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實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完
2007年1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