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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僱主違反強積金條例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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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名僱主因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簡稱《條例》),今日(一月二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合共罰款港幣27,000元。

  陳俊麟經營的Bosco Chan & Co.(商業登記號碼:21965061)被控違反《條例》 第7A(8) 條,控罪指被告在2006年5月至7月期間,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有關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3項控罪,第1項控罪罰款港幣6,000元,另外2項控罪各罰款港幣2,000元,合共被罰款港幣10,000元 。

  同澤企業有限公司(商業登記號碼:20992621)被控違反《條例》 第7A(8) 條,控罪指被告在2006年3月至5月期間,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有關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3項控罪,第1項控罪罰款港幣5,000元,另外2項控罪各罰款港幣2,000元,合共被罰款港幣9,000元。

  馮福全經營的華生印刷廠(商業登記號碼:19909164)被控違反《條例》第7(1A)(b)條,控罪指被告沒有為其一名僱員按條例規定加入強積金計劃,被告承認控罪,被罰款港幣8,000元。



2007年1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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