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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制新增三項不當行為明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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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h管理扣分制」新增的三項不當行為,將於明天(一月一日)生效。   

三項不當行為包括:
(a) 造成噪音滋擾(扣5分);
(b) 損毀或盜竊房屋委員會財物(扣7分);及
(c) 在住宅樓宇內的密封式公共地方,包括公共升降機內、升降機大堂內、走廊及樓梯等吸煙,或攜帶燃茠滬遠洁]扣5分)。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除上述的不當行為外,以下三項罰則亦已調整,並同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a) 「在出租單位內積存大量垃圾或廢物,產生難聞氣味,造成壎芫擾」所扣分數,從5分增至7分;
(b) 對於高空擲物可能造成傷亡的住戶,引用《房屋條例》第19(1)(b)條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約;以及
(c) 進一步簡化警告機制,發出書面警告以一次為限。

  房屋委員會轄下的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今年十月通過新增三項不當行為及三項罰則經調整的項目。

  發言人提醒公屋居民保持良好個人壎芠葴D及使家居和屋h環境保持清潔。

  發言人重申,租戶凡於兩年內被扣累計達16分,房屋署會終止其租約。

  「扣分制」自二零零三年八月推行以來,屋h的壎芡藿珣o以大大改善。「公營房屋住戶綜合統計調查」的結果顯示,租戶對屋h清潔的滿意程度,由二零零三年的52.1%,上升至二零零六年的68.6%。

  截至今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共有5,478戶因觸犯「扣分制」而被扣分。其中有183戶,即3.3%因觸犯兩項或以上不當行為被扣10分或以上。

  至目前為止,共有8戶被扣16分或以上。其中1戶自願交回單位,7戶接獲「遷出通知書」。

  接獲「遷出通知書」的租戶當中,有1戶沒有上訴,退回單位;其餘6戶則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其中2份「遷出通知書」經「上訴委員會」修訂,及後租戶在一段時期內行為良好,「遷出通知書」因而獲得撤銷;另2份遷出通知書則確定執行;餘下2宗個案已排期於上訴委員會聆訊。房屋署因此共收回4個單位。



2006年12月31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1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