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區議會議席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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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刊登憲報,宣布黃國雄在沙田區議會(錦英選區)的民選議員席位已經懸空。

  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第24(1)(d)(iii)條,黃國雄已於二OO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喪失其民選議員資格。

  按照區議會條例有關條款,民選議員在當選後被裁定干犯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第II部所訂的罪行,即喪失擔任議員的資格。

  黃國雄去年因觸犯上述條例的罪行被定罪,而他的上訴申請已在二OO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被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

  由於黃國雄於沙田區議會的席位已經懸空,選舉管理委員會將於三個月內安排補選。



2006年12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