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28至1932年出生的人士換領智能身份證的期限尚餘最後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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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今日(十二月十八日)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智能身份證換領計劃」,凡於1928、1929、1930、1931或1932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均須於本星期六(十二月二十三日)或之前申領智能身份證。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稱,合資格的申請人應親自前往智能身份證中心辦理換證手續。為免在限期最後一刻出現擠擁的情�G,本處建議他們盡早辦理換證手續。
如身份證上印有居留身份符號「A」或符號「***」,或身份證於1999年1月1日或以後簽發並印有居留身份符號「R」,申請人只須帶同現有身份證前往申請。不屬上述類別的合資格申請人,除帶同現有身份證外,還須帶備旅行證件,以顯示其現時在港的居留身份。
發言人說:「若老年人、失明人士及體弱人士認為依照換證計劃申領智能身份證會損害其健康,可以書面形式向人事登記處處長申請豁免登記證明書。已獲簽發豁免登記證明書的人士無須依照換證計劃換領新身份證。」
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元。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須在返港後30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如欲獲得更多有關換證計劃或申領豁免登記證明書的資料,請瀏覽網頁www.smartid.gov.hk,或致電入境事務處熱線2824 6111查詢。
完
2006年12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0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