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運動針對酒後駕駛
************

  警務處將由明日(十二月十七日)至明年一月一日推行全港道路安全運動,提高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識,並且會特別針對酒後駕駛。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的人員會在酒吧林立的地區,邀請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以及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司機切勿酒後駕駛。安全運動期間,警方亦會嚴厲執法,打擊酒後駕駛。

  警方數字顯示,二○○六年首十一個月共有 13,435 宗交通意外,較去年同期減少 258 宗,其中 85 宗涉及酒後駕駛。

  警方發言人表示:「駕駛人士切勿酒後駕駛,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監禁三年及被判罰『記十分』,或可能喪失駕駛資格。」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號



2006年12月1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