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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新田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五日)說:「該核准圖提供一個法定的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新田區的發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該規劃區佔地約七百三十九點九公頃,東以鐵坑及白石凹為界,南至新田公路,西接米埔新村,北達深圳河。
青龍村西面約二十一點六公頃土地劃作「住宅(丁類)」地帶,主要是鼓勵現有的臨時構築物提升為永久建築物。約七十一點四公頃土地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包括現有的鄉村和適宜作鄉村擴展的土地。
約十六點七公頃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該地帶內主要包括現有的落馬洲警署、落馬洲管制站及其擴展區和牛角山警崗。
規劃區內多幅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其中位於仁壽圍北面自落馬洲管制站伸展至練板村的一幅約一百七十二公頃的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及濕地改善區」地帶,以保存和加強現有魚塘或濕地的生態價值和功能。為實現這個規劃意向,根據「私人與公營機構合作的方式」提出的發展或重建計劃申請,可獲考慮。此外,由青山公路北面沿路直至米埔老圍東北面的約十七公頃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以鼓勵修復已受破壞毗連現有魚塘的濕地,以及促使已受破壞的濕地上零散的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逐步遷離。
約一百八十三點一公頃土地劃作「自然保育區」地帶,以保存濕地及魚塘的生態價值。這些濕地和魚塘是后海灣地區濕地生態系統不可或缺的部分,為雀鳥提供主要的食物來源,而且是水禽棲息和覓食的重要生態環境。劃作「綠化地帶」的土地面積約一百八十八點六公頃,包括米埔老圍東面的土地,以及大羅口的山丘地區及其伸延至潘屋村及洲頭附近的山麓地帶。
一幅位於新深路以東面績約二十五點六公頃的土地,劃作「未決定用途」地帶,將來的用途有待進一步研究。
新田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ST/8現於辦公時間在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屯門及元朗規劃處、元朗民政事務處;以及新田鄉鄉事委員會,供市民查閱。
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的網頁 (www.info.gov.hk/tpb) 瀏覽核准圖複本。
完
2006年12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