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局及警方落案起訴民間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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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訊管理局(電訊局)及警方於今日(十二月九日)落案起訴民間電台及三名人士,他們涉嫌與電訊局於十月所採取的三項掃蕩使用及設置非法無線電設備的執法行動有關。行動分別於十月四日在旺角、十月十三日在柴灣及十月十八日在灣仔進行。

   電訊局發言人表示:「民間電台及兩名人士被控於十月四日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舉行的活動上,串謀無牌設置電訊設施。

   至於十月十三日在民間電台所在樓宇內所進行的執法行動,民間電台及另外兩名人士則被控無牌維持電訊設施及使用無線電通訊器具。

   此外,民間電台及兩名人士亦被落案起訴於十月十八日在灣仔胡忠大廈外行人路上舉行的民間電台公開論壇上,串謀無牌設置電訊設施。

   違例者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他們將於十二月十五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該發言人續稱:「本局亦已向出席及參與十月四日及十八日民間電台現場直播的講者發出警告信。 按現行《電訊條例》,任何人士在知道或有理由相信有人在違反《電訊條例》的情況下維持電訊設施,而又藉該電訊設施發送任何訊息,均會觸犯條例。」



2006年12月9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7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