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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加拿大更新資訊及通訊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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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與加拿大今日(十二月七日)再度簽訂諒解備忘錄,進一步加強資訊及通訊科技的合作。

  備忘錄由工商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何宣威,和加拿大工業部通訊研究中心總裁華韻妮博士簽署。

  簽署儀式在國際電信聯盟2006年世界電信展的香港館舉行。何宣威在簽署儀式上表示,雙方更新了該備忘錄,正好印證香港與加拿大在資訊及通訊科技方面的緊密關係。

  他說:「香港近年一直透過簽署資訊合作諒解備忘錄,促進與其他國家在資訊及通訊科技方面的聯繫。」

  「加拿大是第一個與香港簽訂資訊及通訊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自一九九八年起,今次已是我們第二次更新這份備忘錄。」

  「我們希望透過簽訂合作諒解備忘錄,能與其他相關政府機構和業界組織建立互惠的關係,發揮協同效益,以促進相關經濟體系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的發展。」

  「我很高興得悉,在備忘錄的框架下,我們已舉辦了多項合作活動。」

  根據香港與加拿大簽訂的資訊及通訊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雙方已舉行了多項交流及合作活動,主要的合作模式包括互訪、交流論壇、貿易促進活動、商業聯盟及學生交流計劃。

  具體例子包括,加拿大工業部通訊研究中心及香港無線科技商會在流動及無線科技、應用系統開發、測試及技術轉移的合作;及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與加拿大The Banff Centre在數碼媒體方面的合作。

  何宣威表示:「我深信這些交流及合作活動所發揮的協同效益,可促進我們在現今世界市場上作更有效的競爭。」

  香港與加拿大於一九九八年簽署首份資訊及通訊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並於二○○二年簽署延續五年。備忘錄於今日再度更新,續期五年至二○一二年。在更新的備忘錄下,雙方在以下的共同關注範疇進行合作:

(甲) 軟件應用系統、產品及政策:

- 多媒體及數碼娛樂;
- 互聯網;
- 電子政府;
- 資訊科技保安;及
- 電子健康

(乙) 資訊及通訊基礎設施和有關政策:

- 電子商貿;
- 通訊政策現在及將來的有關事務;
- 寬頻網絡及應用系統;及
- 無線科技及服務



2006年1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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