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政制事務局局長談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會議討論內容(一)
***************************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出席策略發展委員會(策發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會議後,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中文部分):

  多謝大家傍晚又再來採訪有關策發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會議的簡報會。首先向大家總結今日會議的討論,有五方面:

  第一方面,今日的討論整體上,大家都同意要按照《基本法》,就行政長官普選須成立一個富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有關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大部份委員今日提出,應該由大約八百人至千六人組成。當然亦有例如李永達議員代表民主黨,再次重申他們的建議—應該由六十個立法會議員來組成提名委員會。

  第二方面,關於提名的機制,大部分今日提出意見的委員,基本上認同提名人數應該相等於提名委員會的人數的八分之一至四分之一。至於在這個幅度之內,如何定一個建議,大家要進一步討論和探討。

  第三方面,關乎立法會普選,大家今日比較深入討論今後如何將現有三十個功能組別(的議席)的選舉制度演變。今日不同黨派、不同背景的委員都有提出,可能要分階段去達至立法會普選。大家都聽過田北俊議員代表自由黨表達可分三個階段。而今日李永達議員、李卓人議員等表示,如果大家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表,分階段將立法會達至普選,大家是可以探討的。

  立法會普選要面對和正視的最大的問題,是三十個功能界別議席是最大的政治現實,立法會組成和產生辦法若有任何改變,需要在立法會內三分之二全體議員同意才可以推動。所以大家現在開始比較接近地探討是否分階段,今日來講是一個進展。

  第四方面,整體而言,策發會委員都同意暫時將兩院制的討論擱置。考慮有多方面,因為如果要推動兩院制,起碼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二有關立法會組成和表決程序的規定。同時如果有兩層議會架構,今後香港的立法,做預算案等工作會複雜化,對政府整體運作和公共行政效率未必有幫助。而最後的一個考慮是若果盡最大努力去做的只是一個過渡性安排,未必值得做。

  第五方面,向大家歸納一下,現在我們就行政長官普選的討論比較聚焦,大家已經講到仔細的一、兩點,例如提名委員會如何運作,提名機制、門檻應如何定出等方面的進展比較多。但立法會普選的根本困難比較大,今日開始多些討論關於分階段去落實立法會普選。如果這樣發展下去,有一個可能性,有機會在特首的普選方面,大家比較容易達成共識,而立法會普選需繼續探討一段時間。或者我講到這�堙A讓劉兆佳教授向大家交代一下。

(待續)

完

2006年11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