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墨西哥簽署民航運輸協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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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今日(十一月二十日)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墨西哥政府簽署民用航空運輸協定。

  代表墨西哥政府簽署該份協定的是該國政府的墨西哥駐港總領事 Mr Mario Leal Campos。

  墨西哥是第二個與香港簽署民航運輸協定的拉丁美洲國家。墨西哥擁有通往北美及拉丁美洲的龐大航空網絡,透過加強香港與墨西哥的航空聯繫,能促進兩地之間的客貨運量,並進一步擴展香港的航空網絡。

  葉澍�i表示:「今日簽署的民航協定為香港與墨西哥之間的航空運輸聯繫提供了法律基礎,並有助開展兩地航空發展的新一頁。」

  他補充:「為了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和區域航空中心,我們將繼續推行積極開放的航空政策,開拓我們的航空網絡。」

  與墨西哥簽署的民航運輸協定,是香港與民航夥伴所簽署的第57份民航協定。香港已與澳洲、奧地利、巴林、孟加拉、比利時、巴西、汶萊、柬埔寨、加拿大、克羅地亞、捷克、丹麥、愛沙尼亞、埃塞俄比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印度、印尼、以色列、意大利、日本、約旦、肯尼亞、科威特、盧森堡、馬來西亞、毛里求斯、蒙古、緬甸、尼泊爾、荷蘭、新西蘭、挪威、巴基斯坦、巴布亞新畿內亞、菲律賓、南韓、阿曼、卡塔爾、俄羅斯、沙地阿拉伯、新加坡、南非、斯里蘭卡、瑞典、瑞士、泰國、土耳其、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英國、美國和越南簽署民航運輸協定。

完

2006年11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