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團體接受政府整套學券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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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統籌局(教統局)局長李國章教授今日(十一月十八日)與四十多個幼稚園團體的六十名代表會面,再次聽取他們對學前教育學券制的意見。
 
  雙方坦誠交流後,李國章教授很高興團體代表一致接受政府較早時公布的整套學券制方案,包括以下五項基本原則:
 
* 只有非牟利幼稚園可以兌現學券,以確保公帑全數用於教育之上;
 
* 幼稚園須提升質素,並在五年內達標;五年後如未能達標,則不會再獲得資助;
 
* 幼稚園的學費水平以半日制計算上限為每年24 000元(或以全日制計算上限為每年48 000元);
 
* 幼稚園須提高透明度,包括公開帳目和教師資歷與薪酬等資料;以及
 
* 政府不會為幼稚園訂立教師的薪酬制度,但歡迎幼稚園業界自行制訂薪級表。
 
  此外,政府亦會顧及現時家長的特殊情況,設立為期三年的過渡期,讓有子女正就讀或報讀二○○七/○八學年私立獨立幼稚園的家長亦可接受資助。

  基於幼稚園業界一致接受整套學券制方案,教統局將盡快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反映幼稚園團體的整體意見,並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以便按業界的意願,如期在二○○七/○八學年引入學前教育學券制度。



2006年11月18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8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