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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今日(十一月十七日)發表二零零五至零六年度周年報告。
該報告載述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多項與重寫《公司條例》有關的事項,例如:
* 由政府和香港會計師公會代表成立的聯合工作小組(聯合工作小組)以草擬指示擬稿形式,提出對《公司條例》中關乎會計與審計、董事酬金和董事報告書等條文作出修訂的建議;以及
* 檢討應否准許使用「混合公司名稱」(即由羅馬字母和中文字、數字或符號組合而成的公司名稱)。
政府發言人表示:「修訂《公司條例》的建議會在重寫《公司條例》時予以跟進。」
發言人續稱:「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公司註冊處人員組成的公司條例草案專責小組已經於最近成立。我們已展開全面檢討《公司條例》的工作,預期在二零零九年年中提交白紙條例草案,進行公眾諮詢,並在二零一零年第三季向立法會提交新的《公司條例草案》。」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會在二零零七年第一季就修訂《公司條例》的審計和會計條文的建議進行公眾諮詢。這項諮詢屬白紙條例草案諮詢前所推行的諮詢工作的一部分。」
「公眾所提出的意見,有助政府對聯合工作小組的建議作出定論。」
常委會也討論了成立財務匯報局立法建議諮詢文件及招股章程制度可行性改革諮詢文件。
發言人說:「常委會是政府的主要顧問,過去一年曾就各項有關公司法和證券法的建議,向政府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提供寶貴的意見。」
「我們會繼續倚重常委會委員的專業知識和意見,特別是在重寫《公司條例》方面的工作。」
常委會於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責是在有需要修訂有關法例(例如《公司條例》)時,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以確保這些法例繼續切合商業社會的需要。
常委會的成員屬多個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包括律師、會計師、公司秘書,以及政府部門和規管機構的代表。
常委會二零零五至零六年度周年報告已上載於公司註冊處的網站(網址:http://www.cr.gov.hk),供市民閱覽。
完
2006年11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