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十三題:寬頻無線接達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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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單仲偕議員的提問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在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缺席期間)的書面答覆:

問題:

  電訊管理局曾於二○○四年十二月及二○○五年八月就制訂寬頻無線接達技術和服務的規管架構諮詢公眾。其後,政府在上月發表的施政綱領中表示將就有關事宜繼續諮詢業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政府現正就規管制度在固定及流動通訊服務匯流的趨勢下應如何改變,以及就無線電頻譜管理政策進行檢討,當局會否在制訂寬頻無線接達的規管架構時考慮該兩項檢討的結果;若會,當局會否在完成該兩項檢討後,才進行有關的諮詢工作;

(二) 設立寬頻無線接達技術和服務的規管架構的工作時間表,包括何時會進行下一輪諮詢和其具體內容;及

(三) 鑑於固定網絡營辦商(固網商)可利用寬頻無線接達鋪設"最後一里",以便向目前依靠第二類互連的客戶提供固網服務,當局有否評估各固網商能否趕及第二類互連規管措施在二○○八年六月三十日撤銷前完成鋪設寬頻無線接達網絡?


答覆:

主席女士:

  寬頻無線接達服務可提供固定及流動接收服務。不少先進的經濟體系已就寬頻無線接達服務發牌,包括美國、英國、澳洲、奧地利、法國、德國、日本、新加坡及南韓等。大部分這些經濟體系已引入寬頻無線接達服務下的固定服務,而南韓已引入寬頻無線接達服務下的固定及流動服務。

  為維持香港作為一個領先數碼城市的地位,政府的政策是促進任何最先進的通訊技術(包括寬頻無線接達技術)可以盡早在香港應用。

  為推動在香港採用寬頻無線接達技術和服務,電訊管理局(電訊局)在二○○四年十二月及二○○五年八月進行了兩輪公眾諮詢,就有關服務的適當規管模式及如何編配無線電頻譜供有關服務之用引發討論。其後,電訊局的技術評估確定,在三點五吉赫頻帶提供寬頻無線接達服務的建議,可能會與現有供固定衛星服務使用的相鄰頻帶互相干擾。因此,電訊局正物色其他合適的頻譜供寬頻無線接達服務之用。這個技術問題,不難解決,亦不會影響香港應用寬頻無線接達服務。就有關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 無線電政策綱要建議和固定及流動服務匯流規管架構的諮詢結果,會對頻譜供應計劃以及建基於寬頻無線接達技術的服務的經營環境有所影響。因此就採用寬頻無線接達服務制定規管及發牌架構時,電訊局會考慮這兩個諮詢工作的進度及結果。當發放頻譜供寬頻無線接達服務使用時,有關頻譜的競投條件及條款將會與頻譜政策綱要及固定及流動服務匯流的規管架構一致,並反映寬頻無線接達公眾諮詢的結果。這樣的目的是要為參與競投的人士,盡量提供最大的確定性,以便他們能評估有關商機和風險。

(二) 電訊局將會考慮無線電頻譜政策綱要建議及固定及流動服務匯流的公眾諮詢進度,以及業界對用作推出寬頻無線接達服務的頻譜需求,決定何時再次展開寬頻無線接達的諮詢工作。如果上述兩項諮詢工作進展順利,電訊局希望在二○○七年盡快重新展開寬頻無線接達的諮詢。

(三) 在分階段撤消強制性第二類互連的政策公布後,原有固網商以外的固網商均繼續擴大他們接達網絡的覆蓋範圍。根據最新的統計,本港百分之七十六的住戶已接駁至最少兩個接達網絡。然而,寬頻無線接達是一種可以用作提供固網服務的替代接達技術,應可提供更多固網服務供應商讓消費者選擇。電訊局打算早日向寬頻無線接達服務發出牌照。

完

2006年1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