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護署呼籲郊遊人士小心山火(只有中文)(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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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十一月九日)呼籲到郊野公園遊玩的市民要愛護林木,保持郊野清潔,更要謹慎處理火種,防止山火發生。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由於現時已進入秋季,風高物燥,一旦不小心留下火種便會發生山火。山火不但焚燬大量林木,破壞生態環境及自然景觀,更可能危及遊人和附近居民的安全。大部分在郊外發生的山火,均是人為疏忽所致。郊遊人士要緊記防火的重要性,避免引起山火
漁護署已於月前開始派員到訪郊野公園附近的村落,勸喻市民小心山火。漁護署也加�L了在郊野公園的巡邏,並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又在郊野公園的主要入口張貼海報,提醒市民防止山火發生。
根據香港法例第96章《林區及郊區條例》,任何人在林區、植林區或郊野範圍之內或附近非法生火或用火,即屬犯法,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一年。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08A章《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任何人在非指定燒烤地點或露營地點生火或用火,亦屬違法,最高可處罰5,000元及監禁一年。
完
2006年11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