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五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十一月九日)代6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5名僱主追討約港幣21,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與訟人經營�懂煽袚~裝修工程公司的胡錦程、經營孖記影音的陳繼國及吳惠雯和群力工程(亞洲)有限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10,593.52元、9,265.98元及7,214.36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另外2名與訟人,包括經營新加美卡拉OK夜總會的金豐利貿易有限公司及經營海輝火�晢�鮮酒家的港華行有限公司,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各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1,439.12元及1,165.5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140元、80元、96元、310元及76元。

完

2006年11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