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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在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缺席期間)就「開放大氣電波」動議辯論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多謝各位議員發言,就使用大氣電波讓市民自行營辦電台、設立公眾或社區電台和電視台頻道,以及推行數碼廣播等事發表意見。由於工商及科技局局長今天不在港,所以我代表他就這動議作出回應。
通常替工只需讀出講稿,但我今日聽到一些言論,我也要作出回應。在講述政府對設立公眾或社區頻道的立場之前,我必須鄭重聲明,政府絕對不同意陳偉業議員動議中聲稱香港市民言論受到不合理限制和言論空間縮減。言論自由是香港安定繁榮的基石,得到《基本法》明文保障。我清楚地告訴大家,政府不會收窄言論自由。
剛才辯論時,我十分震驚聽到劉慧卿議員指部分傳媒不敢報道某些事宜,我這些用字是引用劉議員的,她說「不敢報道」。我相信傳媒朋友對這四個字,聽在耳�堣@定很不舒服,因為我相信香港的傳媒朋友是不會「不敢報道」任何事情。因此,若明日有人就劉慧卿議員指香港傳媒不敢報道某些事宜進行民調,我相信絕大多數市民也不會同意這說法。
此外,湯家驊議員提到「香港家書」,或香港電台的「給市民的信」,事實上,我留意到很多時劉慧卿議員也利用香港家書表達她心�堛獄☆隉C不單是劉慧卿議員,有很多議員也是利用這渠道批評政府。因此,我亦不覺政府霸佔了香港電台的平台去維護自己。甚至是於上星期,有一位學者利用這渠道批評商品及服務稅的不是之處。到現時為止,好像很少有政府官員,正如我自己便沒有在「香港家書」討論過商品及服務稅,我只是與方剛議員出席過城市論壇。至於城市論壇,香港電台雖然是使用政府經費的電台,但討論也十分平均,正、反意見的表達出安排得很恰當,絕對不會只安排支持政府的人士出席。在這方面,我相信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可以看得到。因此,怎可指政府扼殺言論自由,我實在不明白。我先後在全球三個世界級的城市居住,除了香港,我曾在多倫多、紐約和倫敦居住,我可以說香港傳媒的報道,言論絕對自由,電台節目內容亦多元化,有「烽煙」(phone-in)節目讓大家暢所欲言,加上在新興媒體越來越普及的情況下,香港的言論自由的空間其實比以前更加寬廣,而非縮窄。
此外,法治是香港安定繁榮的另一基石,這亦是香港市民認同的。在行使自由的同時,市民亦必須尊重和遵守香港的法律,我相信沒有一個市民是不同意的,這包括《電訊條例》。根據《電訊條例》的規定,無牌使用無線電發射設備進行廣播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5年。
就這一點,我亦不得不就梁耀忠議員剛才提出的論點作出反駁。梁耀忠議員指出,這是將曾健成「迫上梁山」,我也是引述梁議員的用詞。我很欣賞譚耀宗議員的說話,若要求你等候多點時間,這並不表示你可以這樣去興建丁屋。另一例子是,你需排期等候才能考車牌,但在排期期間你卻認為輪候時間太長而無牌駕駛,並指這是政府的過錯,這是否合理呢?大家撫心自問,講道理,這才是真正的言論自由。
其實這項規定,即要守法、依法,我相信在坐的大律師一定支持,依港辦事是必須的。透過大氣電波提供電台廣播,涉及有效使用頻譜這寶貴公共資源的問題。現時的廣播發牌制度,是確保獲分配頻譜提供廣播服務的機構,能有秩序地及負責任地運用頻譜廣播。非法廣播會對其他合法頻譜使用者造成干擾,影響公共及私營電訊及廣播服務。因此,我們必須執行《電訊條例》,取締非法廣播,確保合法的通訊和廣播服務不受干擾。為了避免影響法律程序,政府不會評論陳偉業議員就可能涉嫌非法廣播的個案。我們可以告訴議員,有關一宗向政府提交營辦電台牌照的申請,政府按《電訊條例》及既定程序處理,工作已達最後階段,亦已知會申請人最新情況。現時正等待申請人的回應。
事實上,在世界各地,電台廣播都必須受到有關法例的規管,而不可由市民隨意營辦。原因除了防止電波干擾外,也確保廣播內容符合一些基本的廣播原則,包括顧及公眾品味和雅俗標準、持平公正、不應導致憎恨及擾亂法紀和公安、保護青少年、讓受批評的一方有回應的權利等。廣播持牌機構必須負起編輯的責任。例如在英國,根據《無線通訊法令》(Wireless Telegraphy Act)及《通訊法令》(Communications Act)的規定,非法廣播的最高刑罰是沒有上限的罰款,以及2年監禁,違例者在5年內亦不得在合法廣播電台工作。英國通訊辦公廳(Office of Communications)在2004年一共進行了1 021次執法行動,包括30次突擊行動,以取締非法廣播。在美國,非法廣播同樣屬刑事罪行。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在2003年一共進行了18次執法行動來取締非法廣播。
至於香港現時的情況,剛才不少議員均提及外國設立社區及公眾頻道的做法,並認為香港應該仿效。
據我們了解,外國設立社區及公眾頻道的目的,是為填補商業廣播服務的不足,為特定社區或社群服務,以及提供平台讓居民發表意見。美國、加拿大和澳洲等設有社區或公眾頻道的國家,幅員遼闊,偏遠地區人煙稀少而廣播通訊網絡較為落後。此外,這些國家均有相當數量的不同種族、歷史背景和文化的居民,他們並居住在不同的地區。
鑑於興建廣播網絡和製作節目的成本高昂,這些國家的商業廣播機構一般只會為全國或某一大區域(例如一個州或省)提供整體廣播服務。因此,這些國家有需要為個別偏遠地區的居民或聚居於某地區內的特定社群(例如某一種族)提供社區或公眾頻道,以照顧他們獲取資訊和娛樂的需要,以及讓他們在這些特定的頻道發表意見。
和外國的情況不同,香港是一個面積很小、人口密集的城市,並沒有偏遠地區需要特別廣播服務的情況。同時,香港的人口中,96%是具有同樣文化背景的中國人,種族結構相對單一,社會同質性強。
這意味�茼釦O於該等國家,香港沒有為偏遠地區或不同族裔人士提供一條或多條特定社區或公眾頻道的強烈需要。
香港的廣播頻道及節目種類繁多。香港電台和兩家商業電台現時有少數族裔語言(如印尼語、菲律賓語等)的節目。此外,兩家免費電視台和三家收費電視為市民提供了4條免費電視頻道和超過230條收費電視頻道。電視節目的種類包羅萬有,包括娛樂、資訊、文化、科學和教育等,並以不同語言(如英語、印度語、普通話、法語、日語等)廣播,服務不同族裔和興趣的觀眾。此外,本港市民也可透過衛星電視接收系統,選擇收看超過200條世界各地的免費衛星電視頻道。整體而言,香港的廣播市場十分蓬勃,市民有豐富的選擇。
本地的廣播機構也製作大量時事節目,探討公共事務,並為不同階層、界別和地區的市民提供發表意見的廣播平台。容許所有聽眾參與的「烽煙」節目,一星期七天在不同的黃金時段播放。市民在「烽煙」節目內發表的意見,亦往往成為傳媒報道的題材。事實上,除廣播服務外,香港更有48份報紙、701份期刊,在在都是發表不同意見的渠道。
除了傳統廣播服務之外,科技一日千里的發展已促使多種新媒體誕生。得益於寬頻互聯網的普及和無線通訊技術的發展,今天媒體的形式和數目均比以前大幅增加,資訊也比以前傳播得更快、更遠和更廣,從而擴闊了整個社會的資訊傳播和言論自由的空間。
新媒體的興起和普及在全世界都是一個普遍現象。剛才很多議員也提過,網誌(Blog)、播客(Podcasting)、網上電台、網上視像串流服務和短片分享網站等新媒體在互聯網上大行其道,每個人均可成為作家、DJ、導演或記者。
這些新媒體的服務種類多如恆河沙數。任何人只須使用簡單器材,便可在新媒體發表意見、提供或接收資訊和娛樂。
在香港,家庭擁有個人電腦的普及程度達70%,寬頻滲透率達66%,流動電話的滲透率達125%。香港在這些方面均位於世界前列,令新媒體在本港得到更廣泛的使用。不少議員,例如單仲偕議員和湯家驊議員,在互聯網上開設圖文並茂的網誌。剛才大家也提到公民黨的網絡電台,我並沒有收聽過,但若下次真的只有兩位聽眾,可以致電通知我,我會捧場的。在香港,互聯網上的電視或電台廣播並不需要領取牌照,但需要受到《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規管。
與傳統媒體相比,新媒體更能為特定社區或社群提供資訊和交換意見的平台,因為新媒體既不受頻譜匱乏所限,以龐大容量來提供大量不同種類的服務,又不受時間和地域限制。使用者可選擇方便自己的時間和地點使用服務,令服務更個性化、互動性又強。再者,新媒體製作和傳送等投資成本低廉、具成本效益。香港地小而人口密集,社區的結構相對簡單。資訊可以透過不同的傳統和新興的媒體有效地傳播,市民可以自由地發表個人意見。
政府的立場是,香港並沒有設立社區或公眾頻道服務的迫切需要。不過,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現正進行工作。我們瞭解檢討委員會正考慮社區廣播及公眾頻道事宜,可能會在稍後發表的報告書內就此提出意見。正如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在上星期的立法會動議辯論中提及,政府會全面考慮檢討委員會的報告和建議。
多位議員在發言時促請政府早日落實數碼廣播。政府已制定數碼廣播政策,推行數碼廣播,以維持香港作為區內廣播樞紐的地位,以及更有效使用頻譜。數碼廣播政策的目的之一,是透過引入最新廣播科技,增加廣播頻道,為市民提供更多節目選擇。
在數碼地面電視方面,政府早在2004年已公布推行數碼地面電視的政策框架。根據有關框架,本地兩家免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即亞洲電視和無�邦q視,須在2007年開始以模擬及數碼方式同步廣播。兩家電視台已展開網絡規劃、設計及建設的工作,並正測試數碼訊號的傳送和接收情況。電訊管理局正率領兩個工作小組,與兩家電視台合作,處理所有有關網絡建設、數碼地面電視的傳送和接收,以及接收器材等技術事宜。我們亦已展開宣傳工作,包括推出專為數碼電視而設的網站,加深公眾對數碼地面電視的認識。
我們在今年3月29日發出立法會資料摘要,告知議員數碼地面電視的推行情況。我們也在今年7月18日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介紹數碼地面電視的推行進度。我們會在適當時間再向立法會匯報這方面的進展。
至於數碼聲音廣播,我們曾委託顧問進行研究,經考慮了技術和經濟因素及公眾諮詢的結果後,我們採納市場主導的做法。事實上,隨�蚍すX無線廣播科技的發展,世界各地已經把焦點放在流動電視廣播,而非單純的數碼聲音廣播上。除了少數國家已推出流動電視廣播外,各國政府和規管機構正積極考慮如何引入流動電視廣播。我們也注意到這個發展趨勢,並打算在數月後,就引入流動電視廣播的政策框架諮詢公眾。我們已在最近公布的數碼21諮詢文件中談及我們的計劃。
就數碼聲音廣播而言,為貫徹我們市場主導的做法,政府會考慮有關使用L頻帶作數碼聲音廣播測試的申請,也會視乎頻譜的使用狀況,考慮使用頻帶III作類似測試的申請。今年1月9日,政府已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清楚解釋了數碼聲音廣播的政策及相關的考慮因素。我們會繼續與時並進、與科技並進,促進業界推出創新科技及服務,以豐富市民的生活。
主席女士,政府重申香港沒有言論空間縮減的問題。傳統和新媒體可以提供多元化節目,也可令各界個別意見百花齊放。正如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在上星期有關公共廣播服務的動議辯論中所述,香港大學一份民意調查顯示,市民對言論自由的評分從去年年中至今年年中的期間,持續上升,顯示陳偉業議員的動議中的指控與現實不符,就正如楊孝華議員所指。希望各議員否決陳議員的動議。
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6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4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