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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藝術計劃2006」現正公開徵召參賽作品,歡迎藝術家以小組或個人身份遞交作品提案,為香港文物探知館、高山道公園及寶康公園設置公眾藝術品,以增添公共環境的藝術色彩。
是項計劃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藝術推廣辦事處籌劃,透過公開比賽為康文署公共場地選設藝術品。是項計劃過去已為多個場地設置藝術品,包括香港大會堂、香港中央圖書館、元朗劇院、葵青劇院、屯門公共圖書館、將軍澳公共圖書館、粉嶺公共圖書館及馬鞍山公共圖書館等。
參賽提案須為參賽者之原創作品。評審根據作品是否符合比賽要求、與環境的配合程度、創意、藝術價值、可行性及安全、製作成本等準則而選出得獎作品。
比賽將為每個場地選出最多一個入選提案及三個入圍提案,入選者將獲現金獎港幣五千元,入圍者可獲港幣二千元。入選及入圍提案將會安排公開展出,入選作品更有機會獲資助進行結構及可行性研究,通過審核後有可能獲委約製作。
藝術推廣辦事處將於十一月二十五日安排一次場地考察,讓參賽者實地了解場地及周圍環境,有興趣參加的人士須預約留位(截止日期:十一月二十三日)。
比賽章程及參賽表格現已上載於藝術推廣辦事處網頁﹕http://www.lcsd.gov.hk/apo/,並由十一月十五日下午起於香港視覺藝術中心、香港藝術館、高山劇場、香港文物探知館及香港大會堂備索。參賽作品提案連同填妥的報名表格須於二○○七年一月六日及七日遞交至中區堅尼地道7A香港視覺藝術中心藝術推廣辦事處。
有關是次比賽的細則請參閱比賽章程,或瀏覽藝術推廣辦事處網頁。查詢請電三一○一 二七三八聯絡藝術推廣辦事處公眾藝術組。
完
2006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