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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工資保障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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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為配合在清潔及保安行業推行的工資保障運動,自本月起,如該等行業內某些職位空缺的工資低於某水平(即政府統計處發表的《工資及薪金總額按季統計報告》內相關工種的市場平均工資),勞工處的就業服務將會停止為僱主刊登該等職位空缺的資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勞工處如何判斷職位空缺是否屬「清潔」或「保安」行業;

(二) 勞工處在過去3個月內接獲的各行業職位空缺中,每個行業中工資低於上述水平的職位空缺各有多少及所佔百分比;

(三) 有否評估勞工處的上述做法有否對清潔及保安以外行業的工人不公平;若評估結果為否,理據為何;及

(四) 勞工處會否考慮即時把上述做法擴展至所有行業的職位空缺;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行政長官在上月十一日的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將與商界及勞工界攜手,為清潔工人及保安員推行「工資保障運動」(「運動」),透過自願參與和書面僱傭合約的規範,鼓勵僱主付予這些員工不低於政府統計處的《工資及薪金總額按季統計報告》(《報告》)內相關的市場平均工資。

  為配合「運動」的推行,自上月二十七日起,勞工處就清潔工人及保安員職位而提供的就業服務,只限於工資不低於《報告》內公布的市場平均工資水平的空缺。

  一般而言,清潔工人的空缺包括要求工人負責一般清潔工作,以及洗手間內一切清潔工作。至於保安員的空缺,則包括要求工人防止未經許可人士進入大廈;定時巡查以防範暴力事件、火災及其他滋擾;以及在遇有緊急事故發生時,提供即時的支援。

  勞工處一貫就職位空缺所採用的行業及職業分類與《報告》所採用的有所不同。由於分類方法的不同和涉及的空缺甚多(勞工處在本年七月至九月期間共收到超過十三萬個職位空缺),處方未能就這些職位空缺的工資水平和《報告》所列出的資料作出比較。

  現時社會上比較主流的看法是聚焦為清潔工人及保安員提供工資保障。為鼓勵僱主付予這兩類員工相關的市場平均工資,勞工處遂作出相應的安排,停止為僱主刊登低於市場平均工資水平的清潔工人及保安員的空缺。視乎我們就上述安排適用於這兩個工種的檢討結果,勞工處目前無意把上述做法擴展至其他行業的職位空缺。

完

2006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