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委任地產代理監管局委員
***********

  政府今日(十一月三日)宣布,行政長官已經再度委任地產代理監管局十一位現任委員,另委任九位新委員,為期兩年,由二○○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各委員是以個人身分獲得委任。

  潘國濂先生獲再委任為主席。廖譚婉瓊女士獲委任為副主席。

  以下人士獲委任為委員:

A類別人士(從事地產代理工作的人士)

李峻銘先生
倫志炎先生
施永青先生
曾煥平先生
黃建業先生

B類別人士(因其專業而具有地產代理工作知識的人士)

洪小蓮女士
劉燕卿女士
馬豪輝先生
黃為山先生

C類別人士(不屬A或B類別的人士)

陳友正博士
余若薇議員
簡家驄先生
梁永祥先生
李國英議員
孫寶源先生
蔡克剛先生
尹志強先生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房屋)或其代表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監管局自一九九七年十一月成立以來,一直擔當地產代理規管機構的角色,績效卓著。過去九年,監管局各委員克盡職份,履行這項艱巨的任務,政府深表謝意。我們謹此向卸任的委員致謝,特別是副主席周永健先生及另一位始創委員陳黃穗女士,感激他們多年來的寶貴貢獻,使監管局能夠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職能。」

  「我們深信在新成員組合下,監管局會繼續與地產代理業界攜手合作,致力提升業界的操守和能力。」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地產代理監管局根據《地產代理條例》(第511章)成立,目的是提高地產代理的服務水準及保障進行物業交易的消費者。



2006年11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