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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香港公共廣播服務」動議辯論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非常多謝各位議員就這項議案提出許多意見,以及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就香港公共廣播服務進行研究,並作出報告。公共廣播服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課題,值得社會各界及立法會深入討論,尋求共識。
正如單仲楷議員指出,香港現時並無清晰的公共廣播服務政策。有見及此,行政長官在本年1月17日委任了一個獨立委員會(委員會),全面檢討香港公共廣播服務。我認為值得在這�堶咱茤e員會的工作範圍,即是:
* 探討在香港的廣播市場中,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的理據、其角色和公共目的,並評估提供該廣播服務所需的公帑及其他資源;
* 釐定公共廣播服務就不偏不倚的編輯方針、節目政策和良好管治這幾個範疇,如何對公眾負責的課題;
* 釐定讓行政機關評估公共廣播服務的效能的措施,和讓公眾參與評估過程的安排;
* 根據上述課題的討論結果,就在香港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的合適安排,提出意見;及
* 就短期、中期及長期的實施計劃提出建議。
我不厭其煩讀出這些工作範疇,主要是希望顯示這個檢討是全面性的。據我了解,委員會成立至今,曾多次會見不同團體及界別,以及邀請海外專家來港參與研討。委員會在8月、9月期間成立了四個專責小組,討論香港公共廣播服務的管治架構、節目事宜、問責措施和財政安排四項事宜。有關管治架構、財政安排和問責措施等的討論結果,已經於9月底公布。委員會的諮詢工作已經完結,收到超過140份書面意見,以及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的研究報告。委員會現正分析和歸納這些意見,以及進一步研究,以編撰其檢討報告。
我剛才指出這項檢討是全面的政策檢討。委員會的工作重點是檢討公共廣播服務的政策及整體安排。我們對檢討的結論和政府最終的決定持開放態度。我再次清楚說明,香港電台是現時提供廣播服務的政府部門,可能會因為政府就未來的廣播政策的決定受到影響。但是在現階段,我們不應就特區政府將來的決定作任何假設,包括不應假設現時的香港電台一定會演變成為新的公共廣播機構。
我留意到委員會主席在9月27日的記者會上,指出要進行檢討,首先要釐定公共廣播服務的角色和使命。他提及委員會認為香港公共廣播應該包括:
- 推廣公民意識,促進公民社會發展,包括加強公眾對社會、國家和世界的認識,以及對「一國兩制」的認識;
- 促進對不同文化、語言、宗教和種族的認識和包容;
- 推動教育,鼓勵持續學習;
- 鼓勵創意,追求卓越。
在現階段我不會評論委員會的意見,但我想強調,我充分認同這次檢討的核心議題,是釐定公共廣播服務的政策、公共目的和提供此類服務者的角色。其實,公共廣播服務須符合公共目的亦是其他地區檢討公共廣播時的核心議題,例如最新修訂的皇家憲章中,英國廣播公司(BBC)的公共目的包括:
- 推廣教育和學習;
- 激發創意和卓越文化;
- 代表國家、其屬土、地區和社區;
- 向世界展示國家,把世界帶進國家等等。
世界其他各地的公共廣播服務亦有清晰的公共目的。我相信委員會出外參考其他地方的公共廣播服務時也清楚知悉。
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在一國兩制的政策下,市民享有基本法賦予的權利,包括言論自由,同時亦要承擔國民在基本法規定下的責任。如果香港要釐定一個清晰的公共廣播服務政策,我們一定要考慮其中的一個公共目的是應否要促進香港市民對國家、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認識和推廣這方面的工作。
我剛才說過,我們不應就政府未來的決定作任何假設。因此,我們要為每一項需要運用公帑作廣播的服務,解答一個根本的問題,就是這項服務,是否可以由商辦的廣播機構提供。我期望委員會能夠在這方面提出意見和具體建議,確保公帑的一分一毫都用得其所,和不會干預商營廣播市場的正常運作。
有議員提到公眾頻道的問題。我在今年2月8日就公共廣播服務政策的議案辯論中已解釋了政府的立場。簡單來說,我們認為現階段並沒有迫切的需求在香港設立公眾頻道,但我們會在今次公共廣播服務檢討的範圍內,考慮委員會在這方面的意見。亦有議員,包括現時不在的陳偉業議員,經常將公共廣播服務及香港是否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香港的言論自由是否因為這樣而受到影響混為一談。陳議員亦指出最近外國調查的數字,似乎顯示香港的新聞自由下降。但我手上有一份香港大學的民意調查,顯示由去年7月至今年7月,香港市民對言論自由的評分是持續上升,由去年7月的7.2,滿分是10分,到今年7月最新的數字是7.94,評論說是創了歷史的新高。這顯示出市民心目中香港的言論自由並沒有下降,他們似乎覺得非常滿意。所以我覺得將我們現在檢討公共廣播服務及香港市民在基本法下所擁有的權利、言論自由是完全兩回事。將他們綑綁在一起是完全不合適及把整件事政治化。
我想談談時間表的問題,我以前說過,政府並沒有訂下死線,要求委員會提交報告。但我知悉,委員會預計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初會完成工作,向政府提交報告。
在收到報告後,政府會仔細考慮報告的各項建議。在這過程中,我們會參考社會各界曾經提出的意見,包括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的研究報告。其後,我們會就公共廣播服務的各項主要議題,包括整體政策、使命、具體的公共目的、服務模式、管治、問責、公眾參與、財政安排等,全盤審視、深入研究,目的是擬訂詳細的公眾諮詢文件,廣泛徵詢公眾意見。
視乎何時收到委員會的報告、其內容和擬訂諮詢文件的進度,我預計政府會在明年第二季發表諮詢文件,並會預留足夠的時間,確保社會大眾有充分的討論,達成最大的共識。我們會在總結諮詢的結果後,決定香港未來的公共廣播服務政策及具體安排。
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