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兩個前市政局文康設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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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學明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鑑於經濟增長及外匯基金回報理想,政府會撥款加快推行兩個前市政局遺留下來的康樂及文化設施(文康設施)工程計劃,涉及費用約30億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計劃動用30億元加快推行兩個前市政局遺留下來的文康設施工程計劃;若有,將於何時落實撥款安排,以及有關工程計劃的詳情和施工時間表;有否估計這些工程計劃可創造多少就業機會;

(二)鑑於政府在二○○六年年初向本會匯報將會就21項文康設施工程計劃展開籌劃工作,利用上述款項推行的文康設施工程計劃是否包括在該21項工程計劃之內,還是全新的工程計劃;及

(三)上述安排會否成為先例,政府日後在類似的情況下,會否撥出特殊款項,推行改善民生的工程計劃或改善社會福利的措施?

答覆:

主席女士:

  現就張學明議員的提問答覆如下:

(一)及(三)政府的工務工程計劃,包括文康設施工程計劃,都是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進行。有關撥出30億元特殊撥款或動用外�幫簹鬫^報收益推行兩個前市政局遺留下來的文康設施工程的說法並無任何根據。政府理解議員、區議會及社會大眾對文康設施的殷切需求,因此計劃於五年內(二○○六/○七至二○一○/一一)進行70項文康設施工程,預計總投資達110億元。完成規劃工作及所需程序後,我們會陸續向財務委員會申請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落實。這些工程估計可創造五千多個就業機會。有關計劃我們已於十月二十三日向民政事務委員會轄下跟進兩個前市政局遺留下來的康樂及文化設施工程計劃小組委員會作出匯報(小組委員會)。

(二)我們於今年初向小組委員會報告會就21項文康設施計劃展開籌劃工作(其中19項為兩個前市政局遺留工程)。有關21項計劃已包括在上述的70項工程內。

完

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