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回應傳媒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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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傳媒就甘泉航空公司首航延誤的查詢,民航處今日(十月二十六日)表示:

  民航處昨日(十月二十五日)在甘泉航空公司首航航班起飛前接到該公司通知,甘泉航空向俄羅斯民航管理當局申請航班過境許可時遇到困難。民航處隨即向該公司提供協助以解決問題。該航班今日(十月二十六日)下午一時十九分在香港國際機場起飛。

  民航處發言人表示根據國際慣例,航空公司須事前向有關民航當局申請航班過境許可及降落許可,因為只有航空公司才能提供其技術及運作資料,例如:飛機型號及配備、飛行路線、起飛時間及抵達時間等等。

  民航處強調航空公司須向乘客履行責任。如航班因突發情況延誤或取消,須盡快通知乘客最新消息及作出適當安排,儘量減少對乘客造成的不便。民航處會就事件向甘泉航空作進一步了解,並已要求航空公司採取一切可行措施避免日後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2006年10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