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代六名僱員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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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十月二十六日)代六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5名僱主追討約港幣50,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的聆訊中,進陞運輸有限公司、經營先達科技公司的陳活碩、翱翔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經營麥氏乾濕洗衣的盧帶全及達志五金鋁製品有限公司,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各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30,857.02元、7,363.92元、5,071.5元、4,673.38元及1,664.66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110元、160元、190元、150元及216元。



2006年10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