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香港與廣州在金融領域上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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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定光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廣州市政府訂立在2020年或之前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區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標,擬投入1,800億元人民幣開發珠江新城金融區,並希望與香港合作,推動落實有關金融產業的規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廣州市規劃部門官員有否就上述計劃向香港特區政府提出在金融領域上的合作建議;

(二) 有否研究若廣州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區域性金融中心,香港將如何發揮功能互補的作用;若有,詳情為何;及

(三) 有否研究或評估廣州加強發展國際性金融業務對香港造成的競爭和影響;若有,結果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據我理解,廣州有關方面並未有就議員提及的「珠江新城金融區」的開發,與本局或香港特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如政制事務局及規劃署等聯繫。

(二) 我們致力積極發揮香港作為內地企業融資和投資平台的角色,因此,我們一向重視加強與內地(包括廣東省)在金融領域上的合作,以促進兩地經濟共同發展。我早於二零零三年已率領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和證券業人士訪問廣東省,期間拜訪了廣州市政府的領導,並參加了由香港交易所在廣州舉行的香港上市研討會,目的是要增加兩地在證券市場發展方面的溝通,以及推介香港提供的金融業服務。

  展望未來,我們會繼續通過「粵港合作聯席會議」,與廣東省有關方面保持聯繫,以支持和推動兩地的金融合作,以實現優勢互補的雙贏局面。

(三) 國家「十一五」規劃表明了加快內地金融體制改革,以及保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政策方向。另一方面,據我們了解,廣東省的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也提出大力發展金融產業,包括推進廣州等區域金融中心建設。此外,廣東省為落實國家「十一五」規劃的金融政策方向提出了具體措施,包括探索地方金融體制改革和完善金融監管體制等。

  事實上,內地城市包括廣州推行金融體制改革和實現金融發展的路向皆可能會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帶來一些挑戰,但若香港能夠配合內地的需要,內地的金融業發展將會為香港帶來不少機遇。為探討如何面對挑戰,及把握新的機遇,行政長官已於九月十一日召開了《「十一五」與香港發展》經濟高�葽|,邀請業界人士、專家和學者就如何進一步強化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提出意見。金融服務小組正就這課題作出深入研究,包括探討如何加強與內地的經濟體系的銜接,更好地滿足內地這個龐大經濟體系的資金融通需要。

  我想強調,我們一直是以世界前列水平作為香港金融市場的發展目標,以發揮香港本身的功能,為內地的金融改革作出貢獻。我們在研究廣州以及內地其他城市的發展對香港帶來的挑戰和機遇,以及探討合作機會時,會繼續以上述的發展目標為依歸。

  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6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