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十八題:交通燈號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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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鄭經翰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為疏導市區交通及增加汽車流量,某些地區行人等候交通燈號轉變的時間偏長,行人過路燈號的綠燈「行人綠燈」亮�荇伅★L短,而且在部分馬路中央設有安全島,以致行人需要等候兩次燈號轉變才能橫過整條馬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當局接獲有關行人綠燈亮�荇伅★L短的投訴數目;
(二)會否考慮在非繁忙時間縮短行人等候過路燈號轉變的時間,以及延長行人綠燈亮�茠漁伅﹛F及
(三)會否檢討本港一些人流特多地區的行人過路燈號安排,以期在疏導車輛及行人交通之間取得更合理的平衡?
答覆:
主席女士:
在二○○三、二○○四及二○○五年,我們分別接獲315宗、436宗及423宗有關行人過路燈的投訴。我們沒有投訴「行人綠燈亮�荇伅★L短」的分項數字。
現時,本港市區超過九成的交通燈都裝有電腦程式,因應各路口不同時段的行人及車輛流量,設定不同的交通燈號時間及週期。在非繁忙時段,交通燈會使用較短週期的程式,以縮短行人的等候時間及延長行人過路燈的時段。
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各主要路口的行人及車輛流量,以及使用者的意見,不時檢討各交通燈的控制模式,以期在疏導行車及行人之間,取得平衡。
完
2006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