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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獎勵計劃鼓勵學生持續參與體育活動(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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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千多名學生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出席一項開展儀式暨嘉年華會,慶祝「sportACT獎勵計劃」正式展開,這項獎勵計劃旨在鼓勵中小學生選擇至少一種體育活動,持續參與。

  是項新猷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推出,是該署自二○○一年起資助推行的「學校體育推廣計劃」下的一項附屬計劃。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出席sportACT獎勵計劃開展儀式暨2006Fun Fun動嘉年華會,她致辭時表示這項計劃正好配合了特首最近在施政報告中提及的深化學校體育計劃的路向。

  林鄭月娥說:「透過鼓勵同學恆常參與體育活動及學校的積極支持和參與,我們希望三年內可將學校參與『學校體育推廣計劃』的比率由現時的七成提升至九成,最終達至『一學生、一運動』的目標。」

  根據sportACT獎勵計劃,中小學生將為自己訂定體育活動計劃,記錄計劃進展,康文署將按照他們參與體育活動的程度頒予獎項。

  參與sportACT獎勵計劃的學生將會簽署約章,承諾在連續八個星期進行一定時數的體育活動,並將之記錄在一本運動日誌,再由家長、老師或教練核實。參與的學生根據所進行的體育活動時數獲頒發金獎、銀獎或銅獎證書,以表揚他們為達成不同指標而付出的努力。

  現時,「學校體育推廣計劃」下設有「章別獎勵計劃」,測試學生在某些體育項目的技能並加以獎勵,而sportACT獎勵計劃則著眼持續參與體育活動的過程,兩項附屬計劃相輔相成。

  除學生外,參與sportACT獎勵計劃的學校亦會簽署一份約章,承諾為學生提供更多參與體育活動的機會。

  現已有七十七間學校簽署了約章,若在一個學年內獲取sportACT獎項的學生人數佔全校學生人數百分之二十五或以上,有關學校將獲頒發「活力校園獎」。

  sportACT獎勵計劃開展儀式暨2006Fun Fun動嘉年華的協辦機構為教育統籌局及三十一個體育總會,這些體育總會為同學安排了多項運動同樂活動,又進行示範表演。

  其他主禮嘉賓包括康文署署長周達明、社區體育委員會主席周厚澄及學生體育活動統籌小組委員會召集人范錦平。

  四名本港知名運動員鄧亦峻(田徑)、林韻妮(田徑)、翁嘉茵(划艇)及趙頌熙(乒乓球),亦出席開展儀式,接受本年度「sportACT推廣大使」委任狀。



2006年10月2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4時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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