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因「假結婚」被判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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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香港居民因與一名內地男子串謀假結婚,今日(十月十九日)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二十五歲的女被告徐穎珊,承認一項串謀欺詐香港入境事務處的控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執行社會服務令。而該名二十三歲的內地居民趙偉,已於本月五日承認同一控罪,並被判監四個月。

  案情透露,入境處調查人員於本年六月的一次反非法勞工行動中拘捕內地居民趙偉。記錄顯示趙與徐於二零零四年八月結婚。由於入境處調查員對他們的婚姻關係存疑,於是進行深入調查。

  趙其後承認他於二零零四年八月認識一名婚姻中介人,該中介人表示可以港幣三萬元代價安排他與一名香港女子結婚。由於趙欲藉香港居民配偶身份先行申請雙程證到港尋找非法工作,繼而再申請單程通行證來港定居,遂接受有關安排。

  被告承認該名中介人承諾向她提供港幣一萬元,作為她與內地人假結婚的報酬。由於徐想賺取快錢,遂接受有關安排。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底,徐透過該名中介人的安排下與趙結婚。他們已打算待趙成功取得單程證後,便馬上離婚。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反原居地。」

  發言人強調:「本處正積極調查涉案的婚姻中介人,如有足夠證據,定會作出檢控。本處絕不容許任何人士以欺詐手段來香港定居。」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2006年10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