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立法會議員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建議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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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及立法會議員薪津獨立委員會(獨立委員會)已向行政會議建議增加立法會議員的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增幅為百分之十,這項建議已獲行政會議通過。

    這項建議暫定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提交財務委員會審議,待正式通過後便會盡快生效。

    獨立委員會接納立法會較早前的要求,認為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尚有上調的空間,讓立法會議員加強對選民的服務。工作開支償還款額是一項實報實銷項目,供議員支付營運議員辦事處、員工支出及其他支援服務的開支。

    獨立委員會考慮了以往的開支模式、立法會處理的事務日趨複雜等因素後,認為相對於立法會要求不超過百分之二十的增幅,百分之十的增幅較為適當。

    政府發言人表示:「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增加百分之十後,每位立法會議員每年的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將由1,361,880元增加至1,498,070元。」

    他補充說:「每年所需的額外撥款約為820萬元。」

    如財務委員會通過建議,立法會議員的工作開支償還款額的增幅,將會是已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按通脹幅度作出百分之一點九的調整以外的增幅。

    獨立委員會也建議放寬立法會議員不能共同聘請職員的限制,以便議員更有效地運用資源。為了維持在使用公帑方面負責任和具透明度,立法會議員日後會釐清如何分擔有關職員的開支。

    獨立委員會將於日後處理立法會的其他要求,包括把議員每月酬金與公務員架構內首長級人員薪幅某個百分比掛u,以及提供醫療及退休福利。獨立委員會認為,對立法會議員薪津安排的重大調整即使獲得採納,也應在下屆立法會期內推行,而不是在現屆立法會會期內實施。

    政府發言人表示:「這項秉持已久的原則需要恪守,以維持薪津制度和立法機關的公信力。」

    這些尚待處理的要求,會留待就第四屆立法會(二零零八至二零一二年)議員薪津安排進行全面檢討時再作研究,該項檢討預計二零零七年十月左右完成。

    獨立委員會由鄭海泉先生擔任主席,成員包括鍾沛林先生、廖柏偉教授、雷添良先生、吳亮星先生和羅家駿先生。

    獨立委員會八月就報告書定稿前,曾與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舉行兩次會議。

    附獨立委員會的報告書。



2006年10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