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將成立監察工人發薪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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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將廣泛邀請僱主和僱員代表,組成一個聯合工作小組,以確保為保障建築工人獲發薪的改善措施得以切實執行。

  為免僱主拖欠工人薪酬及發生勞資糾紛,房委會今年較早前已經將六項改善措施加入其建造合約和相關的指定分包合約。

  由今年九月開始,房屋署更將些改善措施的執行範圍,擴大至拆卸工程合約,因為「判上判」和工人自僱的情況在這些合約中相當普遍。

  這些改善措施包括承建商必須保有地盤進出管制和工人值勤記錄;工人僱傭合約和記錄;工資發放監察系統和記錄;分包商管理計劃;委任駐地盤勞資關係主任;以及在業經證實的拖欠個案中,讓業主直接發放工資予工人。

  房委會轄下建築小組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成立工作小組,可以讓我們的業務伙伴進一步清楚了解這些改善措施。」

  他說:「得到他們的參與,我們不但可以收集各方面不同的寶貴意見,還可以推動他們共同承擔,向承建商、分包商和工人等提倡各項改善措施。」

  「監察工人發薪工作小組」將會監察和檢討改善措施的運作,並提出改善建議。有需要時,小組成員會到地盤巡視。

  房屋署和勞工處的代表將會擔任工作小組的官方成員,專案小組成員包括來自廉政公署、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與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的代表。

  其他獲邀的業務伙伴代表將會來自香港建造商會、香港機電工程商聯會、香港建造業分包商聯會、香港建造業總工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及港九電器工程電業器材職工會。

  房屋署一向設有「承建商表現評分制」,專門評核建造合約和相關的屋宇裝備指定分包合約承建商的表現,為了進一步監管他們執行發薪改善措施的情況,房屋署稍後會將有關評估項目加入評分制。



2006年10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