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下為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今日(十月十三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訪問後與記者談話的內容(只有中文):
記者:行業委員會條例大家都覺得過時,就局方來說,它怎樣過時?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這問題過去已提及,大家都理解到行業委員會條例是在一九四零年,即六十多年前訂立的,當時是跟隨英國訂定,而英國其後已廢除了這條例。最重要的是內裡的一些條文,例如在舉證方面,需要僱主證明他所給予的人工是不低於最低工資,這些對於現時來說是不合法,如違反人權法、基本法。你亦可看一下刑罰,(沒有支付最低工資的)最高的罰款是(每項罪行)五百元,每日五十元,這些刑罰當然沒有阻嚇力。
記者:但現時工會有這樣的構想作司法覆核,對政府是否一個挑戰和潑冷水?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特首已說明我們現在會推行這個工資保障計劃,亦已清楚說明如果兩年後計劃達不到預期效果,即工商界不積極參與,未能給予保安和清潔兩個行業最低工資,那時,我們便會著手立法,這已說得很清楚,亦是一大突破。大家都記得過去政府從沒有提過立法,大家亦明白現時社會上就是否需要立法來定最低工資亦有不同意見。我們覺得今次是一個突破,起碼大家清楚有一個確實的時間表,亦有一些有效的行動去呼籲工商界參與。而我們用此約章更有效,即是使用書面合約的方式去做。換言之,我們鼓勵兩個行業的工商界僱主以書面合約的形式,在那�堬M楚說明人工不會低於統計處現時該兩個行業的工資。我們當然希望他們積極參與,而他們的參與其實是有作用的,有法定的效力。即如書面合約訂定後不去實施的話,他們便已違法,可以入獄,可以被判罰款達三十五萬。當然這些數字亦不可做出來,即兩年後的檢討,其實是一個客觀的數,因大家都知道這兩個行業有多少僱員,都可以客觀地調查究竟他們的人工是多少,更可交回勞顧會去作全面檢討。如果未能達致預期效果,我們亦已多次說明會即時�茪漭萿k。這已是很清楚,和以往比較是一個突破。
記者:局長,內河船方面,現時政府的側重點是否傾向內河船發展,而減輕了道路運輸方面的比重?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謝謝你的提問,其實我們�茩囿漪O競爭力。就陸路運輸來說,我們的(貨櫃車)成本比較高,但內河船方面,我們有足夠的競爭力。從過去一年可以看到,經內河船運貨櫃來香港的數字一直有所增加。特首在施政報告中亦談到,我們會採取一些鼓勵性的措施,協助內河船多些來香港。簡單來說,在申請牌照方面,我們會盡量簡化。另外當內河船進港時,現時每次進港的牌照費用為$1200,我們準備推出一個可以多次出入香港的牌照,如可以進出香港十次,而費用只是$6000。換言之,你可以看到費用減了一半,亦不用每次申請,我們認為這方面可以有效幫助內河船。另我們在二月時在調低船隻進入香港港口的碇泊費和開闢新碇泊區,所以你們可以看到,我們一直在不同層面有採取措施,幫助航運物流業。
完
2006年10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