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僱主違反強積金條例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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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僱主因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簡稱《條例》),今日(十月九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合共罰款港幣28,000元。
成報報刊管理有限公司(商業登記號碼:31375010)被控違反《條例》第7A(8)條,控罪指被告在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期間,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有關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兩項控罪,第一項控罪罰款港幣6,000元,另一項控罪罰款港幣2,000元,合共被罰款港幣8,000元 。
好時貿易有限公司(商業登記號碼:34071275)被控違反《條例》第7A(8)條;控罪指被告分別於2005年1月至6月、2005年1月至4月及2005年7月至2006年1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3名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17項控罪,第一項控罪被罰款港幣4,000元,其餘控罪各被罰款港幣1,000元,合共罰款港幣20,000元。
完
2006年10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