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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致函向東亞運動會口號創作比賽參賽者監護人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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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日前發信予「2009東亞運動會口號創作比賽」參賽者的監護人,就個別監護人的資料曾一度可在互聯網上被搜尋得到一事,向他們致歉。

  康文署於2005年10月19日至11月30日舉行2009東亞運動會口號創作比賽。為方便參賽者提交參賽作品,署方聘請電腦公司設計及提供電腦程式,讓參賽者可透過互聯網提交參賽口號。為方便參賽者更改聯絡資料,署方於2005年11月15日在有關網頁中加入更改個人資料程式。參賽者在輸入其身份證號碼及參賽編號後,便可登入其個人資料版面,進行更改。

  康文署為核實參賽者的參賽資格及聯絡之需要,參賽者須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號碼及地址和電郵地址。由於創作涉及版權,年齡未滿18歲的參賽者除須提供本人資料外,亦須提供其監護人的資料。

  康文署在今年5月6日首獲通知,在透過Google搜尋器瀏覽互聯網時,如輸入部份參賽者已提交的監護人資料(或有關資料的部份),搜尋器列出的結果中可能包括參賽者監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證號碼,但其他遞交的參賽資料則不會被列出。

  康文署在接獲通知後即時採取行動,要求Google在其搜尋器中移除有關資料,該移除工作已於5月8日完成。 此後康文署發現再不能透過Google搜尋器搜尋到該些資料。康文署亦嘗試以其他流行搜尋器搜尋該些資料,並沒有任何發現。

  康文署發言人說:「本署已聯絡Google要求翻查其紀錄以確定有關資料有否被人瀏覽,以及曾被瀏覽的次數,藉此確定其影響,至今我們仍未收到答覆。」

  「因此,我們決定不再等待Google的回覆,而把有關情況通知可能受影響的人士。」

  「署方就此事件衷心表示歉意。」

  「據我們現時所能掌握到的資料,所涉及的3,424名監護人中,有兩名參賽者監護人的中文姓名、出生日期、及身分證號碼及另外兩名參賽者監護人的中英文姓名及出生日期曾透過Google被瀏覽。至於其他三千多名監護人,我們沒有任何資料顯示他們的參賽資料曾被人透過Google瀏覽過。無論如何,為審慎處理是次事件,我們亦將有關情況一併通知了他們。」

  「我們亦曾與警方研究。警方認為是次事件所牽涉的資料被用作不法用途的可能性不高,但我們仍向有可能受影響的人士建議,如他們懷疑個人資料因是次事件而被用作不法用途,他們應向警方尋求協助。」

  署方在知悉事件後已全面檢查署內現行所有處理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確定並沒有出現類似的資料保安問題。



2006年10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