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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代二名僱員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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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九月二十九日)代2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2名僱主追討港幣50,000餘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的聆訊中,經營先達科技公司的陳活碩及Relaxing Tea House International Limited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各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48,825元及1,626.99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170元及90元。



2006年9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