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澄清的士「折扣黨」及乘客議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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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聯同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和警方今日(九月二十八日)就有關的士?折扣黨?及乘客議價事宜會見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及的士團體代表。

  會上,運輸署官員解釋,現有法例已規定任何人士不得以提供車費折扣或其他方式招攬乘客,違法者一經定罪,可被判最高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官員又強調法例亦清楚指明的士乘客有責任按咪錶繳付合法車資。

  警方一直有就的士兜客活動採取執法行動,而政府亦會繼續與的士業界保持溝通及合作,打擊該等非法活動。另外,政府亦鼓勵的士業界舉報任何懷疑兜客的活動,以便警方就接獲的舉報個案進行調查。



2006年9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