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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向訪港的內地旅客宣傳在港的購物保障及消費權益,旅遊事務署統籌多個機構,包括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香港旅遊業議會(議會)及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合作推出一系列以《精明消費享保障》為主題的宣傳措施。
旅遊事務副專員鄭美施今日(九月二十四日)表示:「在國慶黃金周前,旅遊事務署會在兩個內地旅客最常用的羅湖及落馬洲口岸張貼宣傳海報及橫額;宣傳兩個專為旅客而設的消費購物保障計劃,包括議會推行的「十四天百分百退款保證計劃」及旅發局的「優質旅遊服務計劃」;同時亦包括消費者委員會的查詢電話,提醒旅客在港的消費購物保障措施。旅遊事務署亦會安排旅遊發展助理向旅客派發載有該些資料的紙巾包。」
鄭美施續說:「為針對團體旅客,旅遊事務署印備了宣傳「十四天百分百退款保證計劃」的標貼,向旅遊業界免費提供,鼓勵他們在旅遊巴士車廂內張貼,加強向團體旅客的宣傳。」
此外,旅發局過去一直得到內地多個省市公安單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簽發訪港「個人遊」簽注時,一併夾附「赴港旅遊須知」的小冊子。該小冊子內容包括在港購物的醒目提示,以及「十四天百分百退款保證計劃」及「優質旅遊服務計劃」的介紹,目的是讓旅客清楚了解香港的購物保障,在出發前作好準備。
議會自2002年推行「十四天百分百退款保證計劃」後,亦透過發出多項指引,要求旅行代理商及登記店舖切實執行有關計劃,同時議會更於2005年引入「店舖記分制」以懲罰違反退款保證承諾的登記店舖。
此外,旅遊事務署會加強與內地有關部門的溝通,將內地顧客的投訴情況反映給內地有關部門,以便日後考慮進一步研究合作措施保障內地旅客在港消費的權益。
鄭美施說:「透過加大宣傳力度,我們希望可有助提升旅客精明消費的意識,讓他們在港旅遊購物時,有一個稱心愉快的體驗。」
完
2006年9月24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0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