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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挪威簽署關於重新接收未獲授權居留人士的協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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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處長黎棟國今日(九月十五日)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挪威王國駐中國大使赫圖安在香港簽署一份有關重新收納未獲授權逗留人士的雙邊協定。

  入境處發言人說:「該項協定為香港及挪威王國提供基礎,確保在對等情況下,可以適時及有效地辨認並送回非法進入或居留在其有關地區的人士。」

  這項協定的目的是增強國際間在打擊非法移民領域上的合作,並將待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生效。

  至目前為止,香港特別行政區已與瑞士、德國及歐盟委員會簽訂類似的重新接收未獲授權居留人士的協定。




2006年9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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