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005年聯合國制裁(利比里亞)規例>(修訂)(第2號)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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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十五日)在憲報刊登《2006年 ﹤2005年聯合國制裁(利比里亞)規例 ﹥(修訂)(第2號)規例》。

  政府發言人說:「上述規例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683號及1689號決議。」

  《2006年 ﹤2005年聯合國制裁(利比里亞)規例 ﹥(修訂)(第2號)規例》延長對自利比里亞輸入未經加工鑽石的制裁措施;並容許供應武器及彈藥予經聯合國有關委員會事先核准的利比里亞警察和安全部隊。

  上述修訂規例的條款將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午夜屆滿。



2006年9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4分